动物园法则

李彻 发表于 2008-02-03 16:59:35

 

动物园法则

那是十月的时候,我和表弟到动物园去玩。一大早,许是迷糊,少坐了两站地,走了不少的冤枉道,不过到了动物园门口,人倒是精神起来了。

到中午的时候,我们找了个荫凉背静的地方,拿出包里的馍夹肉来吃。边吃边聊,很是津津有味。这时一对老夫妇走过,从他们的嘴中飘出一句话:“这个地方好臭啊!”。我的耳音不错,顿时也嗅到了异味,想吐,连忙起身逃离。转过墙角,原来是蓝狐的家。

谈完了插曲,进入正题。动物园给我的总感觉并不理想,因为看起来它更像是游乐场,大大小小的游乐设施与栅栏铁笼争夺生存空间,动物的数量和种类都比记忆中的缩水了。动物园想创收,要获得经济来源,提供和打了麻药的猛虎、套了嘴的棕熊合影的特色项目;正对着禁止投喂的醒目标示,游人可以照样投喂,还有大人叫小孩子这样做的,管理人员在一边只默默地看着。

哎,动物园门票贵得吓人,有些动物还要再付钱观赏,小鹿的一小篮食料的价钱我可以吃一顿中午饭,尤其是一头熊仔被人五花大绑与游客照相,我无法理解,这样动物园真和游乐场一样了!我有时会被正直感冲昏了头脑,十分鄙视不合理的行径,可是却忘记了理解和宽容。冷静一下,其实今天是星期六,周末,这样的资金收成并不是稳定的。一位有关人员对我说,他们才不想绑着动物呢,只是现在物价大涨但不能不提供给动物生存的食物,猫科那成吨的牛肉,珍稀动物的精饲料等等,周一到周五基本没有人观光,园林局的补助是有限的,总不能让动物忍饥挨饿、管理人员没钱开工资吧,现实就是现实。

有尊严的生活是美好的,却不一定现实,活着是一种必需,尊严对于生存来讲是相当空洞的。动物当然不希望被束缚,但它也要生存,不论是动物还是人都必然处在这种法则之中。换个角度想问题,社会不也如此吗。我最终也买了一袋面包,投给了笼子里的熊。

关键词(Tag): 动物园 法则
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
  • 闲逛的人
    2008-02-07 02:05:01 匿名 218.67.*.*

    这篇小记的转折好出乎意料,动物园很久没去过了,不知道怎样……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