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论坛贴——能不能做到垃圾分类

李彻 发表于 2008-04-03 02:05:04

        先生在青年时代是相信从医可以救治病人,但后来深感生理上的医治只能解决个人身体上的疾病,但对于医治积贫积弱的国家则是杯水车薪。先生选择弃医从文,是想救更多的人,而且是精神上的教感民众,用文笔唤醒中国的老百姓

社会的进步我不怀疑需要物质的保障,但是其最直接的动力是思想的前进。思想进步的途径归于规范与教育,规范就是存在某种事实标准以及确定违反要付出的成本,教育无须解释了。

您提到的垃圾分类是“穷则独善其身”,以自己行为在感化他人,我很有感触。在不经意间我们就犯了不以为然的错误。仔细想想,是不是因为没有存在这方面人所公认人所共识的规范和相关教育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在新加坡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很可能会被鞭笞,在日本有规定的收垃圾时间等等,这些规范不就在约束你的行为吗?要知道习惯成自然啊。

当然还有教育的能量在起作用,教育人们应该持有的生活习惯是什么。反观我们的教育,除了接受宽泛的道德指标,也就是一些最低的法律条文了。荣辱观是为人所必需的,但作为一个人首先要学会的是爱自己的父母啊。

说得不少了,还是那句话——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。

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